那天晚上在家中聽著歌,那首是新青年理髮廳的《我的志願》。
當中有幾句是這樣寫:
其實梵高都無諗過點做畫家 如果你中意畫畫 你剩係需要畫畫
於是我問自己,最最最最最喜歡做的是什麼。
我看到的,都是文字。
安靜地,坐在一旁,專心寫我的世界。
若死前還有一口氣,我仍希望能用我的文字,創造我的世界,寫下一點什麼。不論翻譯也好(我另一個身份是做英中翻譯的),寫作也好,創作能為我帶來無比的快樂。特別是在翻譯時,你能為那個詞找到合適的字,就好像在萬千拼圖中找到對的那塊一樣興奮。
沒有要寫出什麼作品,就只是純粹地,為自己而寫,為他人而寫。
我不是文學家,也不是小說家,只是一個真心喜歡透過文字與他人交流的普通人而已。文字這個容器,你總是需要把感受裁減一些,才能塞得進去,選那個字,怎樣配搭,每個人也有一套自己獨有的用法,但它不像感覺一𣊬即逝,它總能來回往返。同一句,不同場合,不同時間,不同背景的人看,解讀的方式都不一樣,而這些不一樣,堆疊起來,又會形成有別於那一句的另一個風景,而這正是這個容器有趣的地方。
我相信,真心也許沒有商業價值,但至少能讓自己無悔。
至少有把心打開的人,一定能感受到,而那份真心,或許能喚醒他一些早已忘記的熱誠。
你呢,那件你最最最最最喜歡做的事,是什麼?
p.s.
邊聽新青年理髮廳邊覺得很可惜,我很喜歡的樂隊最近由三人變成一人然後簽了中國公司⋯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