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的社會不太容許憤怒的存在。當我們說起憤怒,普遍認為它是具摧毀性的,因為我們在社會中看到的憤怒,多伴隨仇恨。
憤怒其實就只是一個情緒。在表達這個情緒時,除了能疏通自己的情緒,不致於過度抑壓而演變成身體毛病,更多時候你是在捍衛自己相信的東西,是自我肯定的行為,同時經由自我肯定,為你的世界創造某種意義。
當一個人不能憤怒,並不是代表他為人善良,而是這個人對身邊的事情麻木了,再也沒有任何事值得他們去肯定,包括自己。失去自我價值的人渴望自己能夠有點價值,當他們急切想擁有這點價值時,暴力便成為一個快捷的途徑,讓失去自我價值的人獲取他人的注意。
表達憤怒除了可減少突發性的暴力行為,更是一個自我肯定的過程。表達憤怒沒有「對」的方式,只有適合你的方式。你可以拂袖而去,你可以大聲說出,但表達過後,你要明白的,是憤怒背後訴求著什麼。
表達憤怒不一定是破口大罵,肆意破壞。表達憤怒可以是清楚地向對方表示自己的底線在哪,向對方說出你的感受,而不是批評對方這個人或是作人身攻擊。你要明白,當下的憤怒,是因為他某個行為引發的。憤怒指向的,是事件本身,而不是那個人。讓自己在當下表達這個情緒,而不是不停地追溯過去,去強化自己對這個人的憤怒。這樣,在表達的同時,你也能仔細感受憤怒底層的意義。
好好善用我們這股與生俱來的情緒,允許它的存在,容許自己憤怒,讓憤怒成為了解自己的渠道。
唯有在憤怒時,我們最能看清楚自己。
你所捍衛的,你所肯定的,你所認同的,你的世界觀,全也可透過每一次憤怒,清晰地呈現在你面前。